为规范和做好我院博士研究生的选拔与培养工作,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大研〔2023〕39号)及《湖北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培训考核工作专家组开展工作,协调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保障。
(二)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考试及录取工作。
(三)学院成立博士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考前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四)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博士综合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的原则以及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每个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由5-7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1名,同时至少配备1名小组秘书。
三、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学生现就读学科与拟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入学前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就读专业与所申请博士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获境外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五)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科研成果。考生原则上需发表我校认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获得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
(六)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考生原则上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取得其他权威外国语水平类考试合格以上成绩,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SCI学术论文1篇。
(七)有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
(八)研究生就读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导师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导师 | 拟招人数 | 备注 |
学术学位 082200 轻工技术与工程 | 01 生物合成与发酵工程 | 陈雄、宫春杰、贾开志、刘晓楠、汪超、袁江兰、赵巍、周梦舟 | 3 | |
02 生物医药与蛋白质工程 | 曹志贱、李草、刘佳、刘明星、刘森、潘军华、尚小珂、苏江涛、唐景峰、汪洋、王军、赵震环、周策凡、祝海川 |
03 糖生物学与食品工程 | 高志明、李倩、李玮、杨楠、张奇、周彬、祝祥威 |
04 生物质化学与工程 | 鲍光明、彭良才、王艳婷、吴考 |
专业学位 086000 生物与医药 | 01 细胞调控与分子药物 | 曹志贱、刘森、潘军华、尚小珂、唐景峰、汪洋、王军、赵震环、周策凡、祝海川 | 12 | |
02 生物催化与合成生物学 | 陈雄、宫春杰、贾开志、刘晓楠、彭良才、王艳婷、赵巍 |
03 食品科学与营养健康 | 高志明、李倩、李玮、汪超、吴考、杨楠、袁江兰、张奇、周彬、周梦舟、祝祥威 |
04 生物化学与药物递送 | 鲍光明、李草、刘佳、刘明星、苏江涛 |
说明:不招收在职定向考生,仅招收脱产学习考生;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
五、选拔程序及考核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3月6日
报名网址:我校“申请-考核”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博士网报系统报名。考生应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学籍学历填报注意事项:①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按照实际学位/学历情况据实填写。②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最后学位”选择填写“硕士学位”,“最后学历”选择填写“硕士研究生”,“考生来源”选择填写“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学历信息按照硕士在学信息填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填“无”。
(二)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资格申请:
1.《湖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和《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完成后,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室章)。
6.外国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7.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专家(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信,并由专家签名,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8.已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获奖情况等的复印件,学术论文需提供全文、检索证明、中科院升级版分区证明,只录用未检索的需提供录用通知。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初稿。
10.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11.其他证明自己学术水平和各项能力的材料。
以上所需提交的材料请于2026年3月9日17:00前提交。
电子档材料提交方式: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学术型博士/专业型博士+报考导师+联系方式”,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854174252@qq.com;
纸质档材料提交方式:请顺序整理钉好后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封面写明“考生姓名+学术型博士/专业型博士+报考导师+联系方式”,邮寄至湖北工业大学轻工楼A619-4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7-59750521,邮编:430068。(为确保邮件快速安全送达,建议考生选择使用顺丰快递邮寄申请材料)
(三)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由学科专业导师组成的资格审核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对外公示,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重点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素养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潜能等方面。具体考核形式和内容由各培养单位根据需要确定,考核最终成绩为百分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考核最终成绩计算
考核最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
2.材料审核(100分)
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评议,主要考核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科背景、学术成果、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培养潜力等。
材料审核评分主要依据为:
①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表现。
②外国语水平证书。
③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④博士阶段研究计划书。
⑤其他证明自己学术水平和各项能力的材料。
3.综合面试(100分)
我院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外语水平考核和学术能力等方面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科研素养突出者。每位考生需准备一份汇报材料(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时间不少于20分钟,PPT汇报),在学术能力考核时进行汇报。
3.外国语能力考核。考查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外语考核为专业英语汉译英或英译汉选取一题作答、外语自我介绍、口语考核等。
(五)加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仪器分析》和《轻工技术进展》,加试课程每科100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六、考核流程安排
考核具体安排见下表:
类别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申请考核 | 2026年1月22日—3月6日 | 考生报名 | 研招网上报名 |
2026年3月9日17:00前 | 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及考核相关材料 | 发送PDF电子档相关材料到邮箱:854174252@qq.com,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湖北工业大学轻工楼A619-4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7-59750521,邮编:430068 |
2026年3月12日前 | 资格审查 | 地点:湖北工业大学轻工楼A619-4办公室 |
2026年3月13日前 | 考生报名情况公示 | 网上公示 |
2026年3月16日—3月31日 | 综合考核 | 地点:湖北工业大学轻工楼A614会议室 |
注:考生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分批次的原则。
2.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参与考核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根据考核人数在报名同一导师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参与考核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根据考核人数在报考同一导师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每个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原则上为1人,科研成果突出及学科建设贡献大的导师招生计划最多为2人,具体由学院依据《湖北工业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最终确定。
4.招收博士的博导需满足学校以及学院条件,报考导师受招生名额限制,考生虽考核合格但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者,可与有录取资格的导师协商调整,考生调剂应当遵循考生和导师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4.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考试舞弊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不符合录取规范的其他情况。
八、信息公开
招生考核实施细则、招生计划人数、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核成绩等信息届时将在本学院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开。
公示期间,如对资格名单或录取名单有异议,考生可依规进行举报或申诉,举报申诉电话:027-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027-59750034(校纪委)。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已注册学籍的取消学籍。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三)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4年,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要求全脱产在校学习。我院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生。考生需在拟录取阶段提供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录取后签订承诺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转调档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现行政策执行,如因上级政策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政策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学院官网。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0521;电子邮箱:854174252@qq.com
咨询QQ群:938474501
附件:
1.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大研〔2023〕39 号 )
2.湖北工业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湖北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书
4.湖北工业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2026年1月23日